各有关单位、各实验室: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全省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检查验收标准》的通知(吉教安字[2014]6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教明电[2014]2号)文件要求,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文件的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巩固2013年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教学工作安全运行,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责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落实2014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不留死角、拉网式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对未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
3.做好本年度实验室管理台帐,包括设备、试剂药品、剧毒品、气体钢瓶、实验动物等台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台帐,要控制实验室内试剂的存放量,实验室人员必须明确并知晓本实验室的重点防范部位和危险点。
4.加强实验室用电、用水安全,落实防火、防盗措施。要从实验室防火、防电、防盗、防泄露以及实验室化学药品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防辐射安全、大型仪器设备安全、实验操作技术安全、实验室网络安全等方面入手,结合本实验室自身特点,加强实验室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切实做到实验室安全无隐患、无事故,并做好对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
5.请各单位于4月11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本单位检查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崔涛联系电话:85716247。
教务处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