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项目组及指导教师:
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并结合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对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19年度延期结题项目。
二、验收方式及时间
1.本次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均由项目所在学院按学校统一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答辩形式自行组织验收。(详见附件1)
(1)各学院进行项目验收时主要以PPT答辩的形式进行,同时要按照不超过20%的比例推荐出优秀项目(优秀项目必须取得显著的相关成果)。
(2)学院可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网络评审,可通过线上直播或其他信息平台进行在线演示PPT完成答辩流程。
(3)对于不具备开展在线答辩条件的情况,学院可考虑由答辩评定专家小组集中对项目组成员提交的答辩材料及5分钟答辩PPT进行严格审阅、评定,最终综合专家小组意见并给出最后成绩。
2.各学院的验收评审工作务必于2021年4月23日下班前完成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实践教学科。
三、验收内容
1.学生开展项目研究情况。
2.项目按立项计划完成情况。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和创业实践方面的收获。
4.取得的相关成果,包括作品、实物、论文等。
四、上报材料
本次结题验收上报材料皆为电子版。请各验收单位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如下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至双创科。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
2.被评为优秀项目的佐证材料(包括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发表论文扫描件、专利证书扫描件、500字心得体会和其他佐证材料等)
3.《结题项目成果情况汇总表》
4.《XXX学院答辩情况一览表》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联系人:韩尚轩,联系电话:85716247。
五、其它说明
1.通过验收的项目,由学校颁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并按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获得相应的学分。
2.毕业班学生担任主持人的项目必须参加此次结题验收,原则上不能提出延期申请。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结题验收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线上或线下的答辩评审工作,有毕业班学生参与的项目,必须保障毕业年级按时顺利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对于受疫情等特殊原因影响不能顺利结题的项目,不主张进行强制性结题,指导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项目延期。
附件:
1.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
3.项目总结报告及项目成果简介
4.结题项目成果情况汇总表
5.XXX学院答辩情况一览表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