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第二批吉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5〕14号)和《长春工业大学本科品牌专业建设工作方案》,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校级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评选及第二批吉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推荐遴选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符合《长春工业大学本科品牌专业建设工作方案》中本科品牌专业建设应具备基本条件的全校现设本科专业均可申报(不限于已有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学院申报
各专业本着实事求是、严格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在自评基础上,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评议,择优上报。
2.专家评审
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答辩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名单。
3.网上公示
初评结果在教务在线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
4.审批公布
公示期结束后,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正式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三、评审名额
1.2015年度评审出5-8个校级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
2.推荐5个校级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参加第二批吉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遴选。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吉林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点申报书(一式五份);
2.吉林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点基本情况简表(一式五份);
3.吉林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要求排序,学院盖章);
4.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佐证材料要求胶装成册,一律采用白色布纹纸,封面及目录格式见附件4。
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项目、成果以及相关的数据等均取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数据。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为近两届。超时限的项目、成果以及相关的数据不予以确认。
上述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15年6月29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综合楼三楼303室)。联系人:赵杨,电话:0431-85716248,邮箱:zhaoyang0305@ccu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吉林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点申报书
2.吉林省高等学校品牌特专业建设点基本情况简表
3.吉林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序)
4.长春工业大学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佐证材料封面及目录格式
(附件内容登录长春工业大学主页点击“教务在线”后查询下载。)
长春工业大学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