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巡视巡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本学期期末大考从1月7日至11日,为严肃考风考纪、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稳定,对考试期间加强巡视巡查、严肃考风考纪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领导,成立院系巡视组

各学院成立以副书记、教学副院长任组长,系主任任副组长,学院全体政工干部、教学秘书、院级督导组为成员的学院考试巡视组,对本学院考试期间考试安排组织工作、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工作、学生考试纪律等进行全面的监督和巡视检查。

二、巡视安排和巡视记录,及时解决巡视中发现的问题

各学院对每科、每场考试要事先做好巡视人员安排,并将考试巡视安排于考试前一周报教务处,同时做好每场考试的巡视记录,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对学院的考试巡视记录进行抽查。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院要及时解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三、加强对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规范监考工作流程的巡视

各学院考试前要召开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会,做好考前的宣传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研究和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考试中,各学院巡视组要对监考教师是否履行监考职责、是否安监考流程规范操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监考教师应做好以下几点:

1.学院统一安排,坚决制止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教师务必坚守岗位,严禁迟到、严禁擅自离岗,监考过程中严禁看书看报看手机、接打电话。

3.教师应熟悉学校有关的考试规定,并严格执行,在考试过程中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性。

4.教师一律实行站立式监考,并应事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要求提前10 分钟到达考场,关闭手机及其它通信设备;开考前向学生申明考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引导学生将书包、讲义、笔记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认真检查学生证件,是否按指定位置就座。

四、加强对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巡视,营造良好的考试风气

各学院考试前要做好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前做好考试纪律专项教育和违规处罚案例警示教育,积极营造“诚信考试、遵纪光荣、违纪可耻”的考试风气。

考试过程中各学院巡视组要着重巡查考生是否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是否按指定座位就坐,有无夹带纸条、携带通讯工具、在桌面书写与考试相关内容、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等违纪作弊情况发生。

考试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对违纪学生做出处理,同时做好警示教育,警戒他人,遏制违纪行为的再次发生。

附件:关于加强巡视检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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