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春工业大学本科优质核心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0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长春工业大学本科优质核心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工业大学

2019年11月19日

长春工业大学本科优质核心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课程建设是保证和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最重要的基础性建设,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是深化教学改革的关键。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新时代吉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加快振兴本科教育,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优质核心课程建设”,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强化本科教育核心地位,牢固树立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理念,把本科教育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围绕学校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与规划,树立新时代教育思想,牢固确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观,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推进教学方法更新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和实践环节建设,规范课程管理,进一步推动我校课程建设工作,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我校的课程建设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目标

优质核心课程建设工作是我校提升本科教育质量,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学校按照“遴选一批、建设一批、培育一批、带动一批”的课程建设思路,经过3年左右的时间,全校建设300门左右在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都具有较高水平,并能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优质核心课程;建立符合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结构合理的优质核心课程体系,综合形成全校核心课程库;培养一批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的本科优质核心课程教学团队;打造一批一流课程;全面推动我校课程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使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水平显著提升。

三、优质核心课程确定原则

优质核心课程是指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对学生掌握专业核心知识、培养专业核心能力和提高专业核心竞争能力起决定作用的课程。优质核心课程的建设包括通识核心课与专业核心课两类。在确定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核心知识、核心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有利于学生掌握一个学科专业领域最基本的知识和思维方法。

3.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

4.有利于反映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特色。

5.有利于体现学校现有的教育教学水平与长远的人才培养规划。

6.有利于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四、申请条件

1.我校现行人才培养方案中已经开出并将继续开出的必修课程。(2014年版本科培养方案中的学科基础课程平台中的必修课程,在2018年版本科培养方案中继续开出,亦可申请)

2.课程负责人长期承担我校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秀,具有副教授(或高级实验师)及以上职称。

3.课程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

五、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

1.师资队伍。建设一支具有敬业精神、素质良好、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学队伍;课程组成员均在教学一线长期或轮换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有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备课、助课、试教制度完善;注重师德修养,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2.教学内容。有与本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相适应的完整的教学大纲和相配套的授课教案。课程教学目的、要求明确,重点难点突出,各教学环节安排合理。课程教学内容先进,能及时将学科前沿的最新成果引入教学。实验课或含实验内容的课程,能开设一定比例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

3.教学方法与手段。能够因材施教,有一套科学的教学方法,教学组织与设计过程重视互动式、参与式、启发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的运用,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学过程体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相结合;教学手段丰富多样,能结合课程特点恰当地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在提高教学效果方面成效明显。

4.教材选用与编写。选用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高水平教材,特别是能够选用国家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获奖教材、特色教材和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教材。

5.教学环节。在课堂教学以外,高度重视并认真开展辅导答疑、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及实践活动等教学环节。平时考查和作业量安排适度,批阅严谨。

6.考核评价。切实加强学习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积极进行考核评价方法的改革,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考核方式灵活多样。命题科学且与教学内容协调,具有思考性和启发性,侧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有严格的考核要求和评价标准,评判公正规范。

7.教学资源。建立课程网站,有必要的辅助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参考书、文献资料、教师用工具书、参考课件、声像、音像、网络课程等。

8.教学管理。具有完整、规范的课程教学档案和教学过程材料,教学日历、教案讲稿、教师手册、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试卷及成绩分析总结等齐全;经常开展教学研究、观摩教学及试讲等活动,并有记录。

9.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从以上多方面开展课程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改革思路清晰,课程组成员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与本课程、专业有关的教研项目,公开发表教研论文,并获得教学成果奖。

10.教学效果。学生和教学督导组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价结果均为优秀,同行评价好;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学到了知识、开拓了思维、提高了能力。

六、实施程序

1.课程负责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自主确定申报课程名称,自行组建课程建设团队,明确课程建设思路,并由课程负责人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本科优质核心课程建设任务书》。

2.学院推荐。各专业本着实事求是、严格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在自评基础上,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评议,择优上报。

3.专家评审。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优质核心课程。

4.网上公示。初评结果在教务在线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

5.审批公布。公示期结束后,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正式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七、建设管理

1.优质核心课程一经认定,要形成相对稳定的核心课程体系,原则上不得随意增减;但可根据学校的学科专业调整和规划,按照核心课程的设置原则和认定程序变更优质核心课程体系。

2.优质核心课程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课程负责人;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必须由课程归属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3.优质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课程建设负责人制。各学院教学院长是本学院优质核心课程建设的领导责任人,负责优质核心课程建设的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课程负责人是课程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课程建设的各项组织和研究工作,带领课程组成员开展课程建设工作。

4.优质核心课程建设运行实行助教制。年轻教师实施助课,辅助开展教学活动。

5.优质核心课程实行验收制。课程建设阶段,教务处适时组织检查工作。课程完成建设目标和任务后,各课程组要对建设、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根据建设方案对建设情况进行整体自评,对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课程建设水平等进行全面分析,形成自评报告。学校组织专家组从建设目标与思路、课程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成果、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对课程建设成效进行评估验收,提出验收结论。

七、保障措施

1.学校对重点建设的专业核心课程给予经费支持。学校将建设经费划拨到课程组,由学院审核使用,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或无计划开支。检查时,课程负责人应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2.学校鼓励学院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优质核心课程建设的经费支持,确保重点课程建设的质量与水平。

3.学校鼓励立项建设的优质核心课程积极申报国家、省级优质课程,并对获得相应称号的课程,按学校相关经费资助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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