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12年长春工业大学实验技术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定于2012年12月12日(星期三)进行立项答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本人答辩时间至少提前20分钟到相应地点进行答辩,具体答辩分组情况及时间、地点见附件。
2、答辩时间要求每个项目负责人PPT汇报3-5分钟,专家组提问5分钟。
3、答辩地点:第一组为综合楼二楼教务处资料室;第二组为综合楼一楼学生处会议室。
4、项目负责人如不能及时参加立项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进行答辩,若答辨当天项目组负责人或成员未按时到场答辩,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5、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5716247联系人:张烨烨、崔涛)。
附件:2012年度实验技术研究课题立项答辩顺序及地点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