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1、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审查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请各学院督促指导教师做好答辩前的相关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2、答辩时间安排在6月17日(各学院可视情况提前1天)。请各学院提前一周将本学院的答辩工作安排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统一印刷、备案。
3、校级二次答辩时间安排在6月19日进行。各学院在答辩结束后,将参加校级二次答辩的学生名单于6月17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校级二次答辩地点、答辩顺序另行通知。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自评遴选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分别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和《长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报送教务处。同时将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Excel表),于6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sjjxk@mail.ccut.edu.cn,同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存档工作。
请各学院、专业教研室及指导教师,按学校有关要求,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后期管理,做好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