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项目组及指导教师:
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规定,并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对2012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2年立项的所有项目。
二、验收方式
1、2012年国家级、省级和部分校级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实施;其余校级项目由项目所在学院按学校的统一要求,自行组织结题验收。(详见附件1)
2、所有项目须进行结题答辩,每个项目要提前准备好答辩PPT,答辩时间一般为5分钟,其中项目组陈述3分钟,专家提问2分钟。(学校组织答辩的时间、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学校组织验收的评审工作将于6月8日(周六)完成,学院自行组织验收的评审工作于6月7日(周五)前完成(时间自定)。
四、验收内容
1、学生开展项目研究情况。
2、项目按立项计划完成情况。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和创业实践方面的收获。
4、取得的相关成果,包括作品、实物、论文等。
五、评审工作流程
1、项目组需填写《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书》(附件2,一式三份,用A4纸统一打印,含电子文档。下同)、《项目总结报告》(附件3,一式一份)和《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档),并于6月3日(周一)中午11点前报送所在学院。
2、各学院制定本单位《验收评审工作安排》,包括:验收评审专家组(不少于3人)、答辩时间、地点、顺序等。
3、各学院于6月3日(周一)下班前,将“学校组织验收项目”的《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书》(一式三份)和《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一份),连同汇总后的《项目汇总表》(电子档)和本学院《验收评审工作安排》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档发送至sjjxk@mail.ccut.edu.cn。下同);其它材料留作本学院评审用。
4、各学院于6月7日(周五)前,将本学院《结题验收情况总结》(附件5,一式一份)、已经结题并由专家组填写评审意见的《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书》(一式二份)、《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一份)、汇总后的《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档),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5、通过验收的项目,由学校颁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并按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获得相应的学分。
六、其它说明
1、若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须向学院提交《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6,一式一份),说明原因,经学院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
2、毕业班学生担任主持人的项目必须参加此次结题验收,原则上不能提出延期申请。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答辩会要面向全校开放,并提前向全校师生公布答辩验收时间及地点。学院要以此为契机,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术报告、讲座、论坛等活动,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总结和交流。
联系人:崔涛、温刚、张烨,联系电话:85716247。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