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验收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1    浏览次数:

各单位及各课题组:

为进一步促进实验教学改革以及实验室的开放和交流,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有效实施个性化教育,按照《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13年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2年立项及2009年立项尚未结题验收的实验室基金开放项目。

二、上报材料

1.《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验收评审表》一式三份(附件1);

2.实验室开放成果佐证材料一份(主要包括:开放工作总结、开放时间表、实验室开放记录、实验室开放规章制度、有代表性的实验报告、设计说明书或论文、获得的奖励、“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学生成绩单(附件2)等),要求统一装订成一册。

三、评审程序

1.各项目组将结题材料于2013年11月21日(星期四)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验收评审表》和《“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学生成绩单》电子文档发至实践科邮箱sjjxk@mail.ccut.edu.cn

2.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参与结题的每个项目进行评审考核。每个项目组要提前准备好答辩PPT,其中项目负责人自述4分钟,专家提问4分钟(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1.2009年申请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未通过本次结题的,今后将不再安排项目结题工作,学校将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减少或终止资助经费,且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

2.2012年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需填写《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见附件3)。

联系人:韩尚轩、崔涛联系电话:85716247

附件:

1.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验收评审表

2.“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学生成绩单

3.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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