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9-09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请于9月23日(星期一)前将本学期的实验、实践工作量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到实践教学科(相关表格见如下附件)。没有排实验课的老师,请尽快填写网上实验任务单,于9月23日(星期一)之前到实践科排课以便核对工作量。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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