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学的发展,推动现代教育技术成果的交流与推广,结合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4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评审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教育技术成果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2012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间完成且已应用于学校教学实践的、尚未参加校级以上成果评审奖励的教育技术成果。
二、成果分类
1.网络教学资源
(1)课程类:最少由教学过程与学习过程支持、解惑与答疑;阶段性与终结性评价、实践环节等部分组成。
(2)资源类:就一门类进行的知识分解;内容详尽、完整;支持支撑与内容扩展;以多种媒体技术进行内容表述。
(3)平台类:能够对多门网络课程、教学资源进行管理与维护,且有评教、评价和解惑答疑等环节。
2.多媒体课件
(1)单机版多媒体课件:能够非在线运行的、以虚拟现实表现展开的学科教学内容;有解惑答疑和知识扩展等功能。
(2)网络版多媒体课件:前端软件自行开发的、在线运行的、以虚拟现实表现展开的学科教学内容;有解惑答疑、知识扩展、阶段性评价和帮助等功能。
3.影视教材
(1)一般类:画面以第三方视角为主构成;故事性和结构性好;有动画对事物原理进行的分析和说明。
(2)视频公开课类:是教育部、教育厅视频公开课项目;画面内容以课堂教学过程实录为主;有与学生交互和解惑答疑环节。
4.研究论文
围绕教育信息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立项课题所形成的研究论文和专题报告;是对教学过程或学习过程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研究方法独特;数据充分;结论有较好的指导性。
三、评定标准
参照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学校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制定的《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评价规范》(附件1)执行。
四、评奖办法
评奖采取项目成果人申请、专家推荐和所在单位初评、校专家组评审及学校审定的办法进行。
1.专家推荐
申报的每一个项目应有不少于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一名专业学科专家、一名教育技术学科专家)的推荐意见(学科专家:对成果的科学性、教育性、知识性、教学效果和可推广价值给出评价;教育技术专家:对成果采用媒体、方法选择的恰当性和绩效给出评价。
2.所在单位初评
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项目成果人员申报和专家推荐意见,初审后择优推荐参评项目。
3.校专家组评审
学校聘请相关学科专家组成2014年教育技术成果评审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比获奖意见。
4.学校审定
学校根据专家组评审结论进行综合审定,确定项目的获奖等级。校教育技术成果评奖设立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五、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获奖成果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情况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聘任、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在校级教育技术成果奖评定以后,学校推荐优秀教育技术成果申报参评2014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奖。
六、申报时间及要求
1.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于6月3日前将参评项目软件(光盘)、论文(A4打印稿、期刊扫描件、光盘)、填写好的“教育技术成果申报表”(附件2)和“教育技术成果专家推荐意见书”(附件3)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成果人员
(1)校级教育技术、实验技术立项课题主持人如未按期结题验收,不能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申报成果;
(2)每项成果申请人不得超过5人;
(3)成果完成人必须为我校师生员工。
3.材料申报及答辩
网络教学资源、多媒体课件、影视教材类:
(1)“教育技术成果申报表”和“教育技术成果专家推荐意见书”各一式三份。
(2)项目光盘一式三份。
研究论文类:
(1)“教育技术成果申报表”和“教育技术成果专家推荐意见书”各一式三份。
(2)校级或校级以上围绕教育技术立项课题申报书或结题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3)论文A4打印稿一式三份(论文版式要求:上、下、左、右页边距各为2.2CM,论文标题黑体三号,居中,作者使用楷体四号,居中,正文标题使用仿宋四号,加粗,正文使用仿宋四号,段落间距为固定值25磅,其他要求以附件1中关于研究论文的评价规范为准。),期刊扫描件一式三份(封面、目录、正文),光盘一式一份。
除研究论文类项目外,其余申报项目需进行5分钟现场演示和3分钟答辩。
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教育技术成果评审,认真组织申报和初选推荐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培鑫
联系电话:85716248
附件:1.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评价规范
2.教育技术成果申报表
3.教育技术成果专家推荐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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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