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学生班级: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及2015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定于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进行立项答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指导教师及时与项目组学生进行沟通、指导,安排具体立项答辩工作。
2、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具体答辩时间,至少提前20分钟到指定教室进行答辩(具体答辩分组情况及时间、地点见附件)。
3、答辩时间为5分钟,项目负责人PPT汇报3分钟,专家组提问2分钟。要求各学院于5月12日(星期二)下午2点前,将本学院答辩PPT收齐,并按照答辩安排顺序命名(例:“一组01号”)后,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项目负责人如不能及时参加立项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进行答辩。未按时到场答辩者,学校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5、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5716247 联系人:王鑫、温刚、韩尚轩)。
附件:2015年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答辩安排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