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实验技术成果鉴定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3    浏览次数:

各单位及各课题组:

根据我校《实验技术成果鉴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定于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进行项目鉴定答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项课题负责人按照具体答辩时间,至少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进行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见附件)。

2.答辩时间为5分钟,课题负责人PPT汇报3分钟,专家组提问2分钟。要求各学院于12月24日(星期四)下午4:00前将本学院答辩ppt收齐,并按照答辩安排顺序命名(例:“1组01号”)后,发送至sjjxk@ccut.edu.cn。

3.课题负责人如不能及时参加答辩,可委托课题组成员进行答辩。未按时到场答辩者,学校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4.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5716247 联系人:韩尚轩、王鑫)。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2015年度实验技术成果鉴定答辩安排表

教务处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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