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各项目组:
根据我校《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定于2015年12月23日上午(星期三)进行项目答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项目组负责人按照具体答辩时间,至少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进行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见附件)。
2.答辩时间为5分钟,项目负责人PPT汇报3分钟,专家组提问2分钟。要求各学院于12月21日(星期一)下午4:00前,将本学院答辩ppt收齐,并按照答辩安排顺序命名(例:“1组01号”)后,发送至sjjxk@ccut.edu.cn。
3.项目负责人若未能按时参加验收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进行答辩。未按时到场答辩者,学校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4.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5716247 联系人:韩尚轩、王鑫)。
附件:2015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验收评审答辩安排表
教务处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