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验收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0    浏览次数:

各单位及各课题组:

为进一步促进实验教学改革以及实验室的开放和交流,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有效实施个性化教育,按照《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15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4年立项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拟结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上报材料

1.《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验收评审表》一式三份(附件2);

2.实验室开放成果佐证材料一份(主要包括:开放工作总结、开放时间表、实验室开放记录、实验室开放规章制度、有代表性的实验报告、设计说明书或论文、获得的奖励、“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学生成绩单(附件3)等),要求统一装订成一册。

三、评审程序

1.各项目组将结题材料于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验收评审表》和《“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学生成绩单》电子文档发至实践科邮箱sjjxk@ccut.edu.cn

2.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参与结题的每个项目进行评审考核。每个项目组要提前准备好答辩PPT,其中项目负责人自述3分钟,专家提问2分钟(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1.2014年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需填写《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见附件4)。

2. 凡通过验收结题的项目,需持票据至实践科审核后方可报销。

联系人:韩尚轩 王鑫 联系电话:85716247

附件:1. 长春工业大学2015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拟结题名单

2.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验收评审表

3.“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学生成绩单

4.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教务处

2015年11月20日


上一条:长春工业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英语综合技能大赛复赛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5年度实验技术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