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5〕37号)和《长春工业大学关于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有关规定》(长春工大教字[2009]63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参照《关于开展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5〕37号)(见附件1)

二、校内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实训基地建与申报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并在自评基础上,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评议后择优申报。

2.专家评审

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答辩的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推荐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名单。

3.网上公示

评审结果在教务在线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评审名额

推荐5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参加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遴选。

四、申报材料

1.《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见附件2)、《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方案》(方案提纲见附件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校企合作协议书复印件等)(申报材料的封皮及目录见附件4),以上三个材料按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后,用白色布纹纸胶装在一起,一式六份。

2.PPT演示文稿。内容依据附件2《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方案指南》。

3.请各学院于2015年12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南湖校区综合楼2楼4201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文件,以学院名称命名后发送至邮箱:sjjxk@ccut.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鑫 温刚,联系电话:0431-85716247

附件下载

1.关于开展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5〕37号)

2.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

3.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方案指南

4.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材料封皮及目录

长春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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