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教学用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和实验室改造维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5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障实验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教学用仪器设备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经研究决定,请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2016年教学用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和实验室改造维修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用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报原则

1.提高设备投资效益和使用率,避免重复购置。

2.一定要考虑设备的配套设施是否完备,避免不切实际的虚报。

3.申报时请认真调研、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并按照设备仪器轻重缓急的顺序依次排列,便于论证、采购。

4.重点保证教学急需的设备,尤其是本科专业实验教学急需的设备。

5.对近年来新建专业,应根据教学进度的安排,采取逐年购置、逐步完善的办法进行设备采购。

二、教学用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必须成立5人以上的申报工作组,对需要购置的设备进行论证,制定科学合理的购置计划,并以本科培养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为依据,详细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教学用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请表》(附件1)。

2.填表时应符合客观实际、实事求是,列出轻重缓急,确定本单位仪器设备计划的购置重点。计划一经审批,原则上不再更改。

3.设备计划在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调研和咨询,避免盲目追求高端设备,既要考虑设备的先进性,又要考虑设备的适用性、经济性。

4.对新开设的实验项目,在申报教学用仪器设备计划的同时必须附该实验项目的“实验大纲”。

三、教学用实验室改造维修计划申报要求

1.教学用实验室改造维修是指教学用实验室内工程造价较低的改造维修。

2.各教学单位必须成立5人以上的申报工作组,对现有或安装新购设备的教学用实验室需维修改造的各个项目进行论证,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造维修计划,要做到全面、细致、不落项,避免施工过程中增加隐蔽工程的签证项目。并详细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教学用实验室改造维修计划申请表》(附件2)。

3.填表时应符合客观实际、实事求是,列出轻重缓急,并根据实际情况说明本单位实验室的维修改造的原因。计划一经审批,原则上不再更改。

四、其它事项

附件1与附件2中的维修改造项目编号和仪器设备申购编号不填写,其他各项要如实填写,各教学单位的申请表在确认无误后,由各学院院长、分管院长分别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6年4月29日(周五)中午下班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sjjxk@mail.ccut.edu.cn。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85716247

附件下载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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