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9-18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请于9月30日(星期五)前将本学期的实验、实践工作量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到实践教学科(相关表格见如下附件)。没有排实验课的老师,请尽快至实践科排课以便核对工作量。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6年9月18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2016“外研社杯”全国英语阅读大赛、写作大赛、演讲大赛长春工业大学赛区考场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长春工业大学第二届物理竞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