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2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现将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督查工作的通知》(吉学位〔2018〕5号)转发给你们,要求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学士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专项自查自纠工作,依据“开展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自查自纠情况汇报提纲”撰写各教学单位自查报告,并于2018年9月4日前将加盖本学院公章的自查报告扫描件发送至教务处QQ邮箱:448936427@qq.com;纸质版送教务处4205室。

附件:《关于开展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督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8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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