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0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实验室: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6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安全防范责任。各教单位实验室安全主要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文件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分析季节、气候和其他关联性规律和特征,客观研判实验室运行可能潜在的风险隐患,突出整治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二、全面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深刻汲取近年来实验室重大事故教训,要切实加强全领域、全过程、全天候安全监管,特别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应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教学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类应急救援人员要加强值班备勤、装备物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加强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烟花爆竹燃放、交通出行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全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下载:关于转发《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务处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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