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2012级本科生班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化学分制改革,更好地实施“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导师对学生学习的指导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暂行条例》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为2012级本科生聘任班导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资格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诲人不倦,身体健康,具有敬业精神,极强的工作责任心,爱生如子。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丰富的教育教学和专业实践经验;较强的组织、协调、指导能力,引导与沟通能力强。

3.熟悉所指导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各教学环节及相互关系;熟悉学校的教学管理文件及学分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一般应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本次班导师的聘任工作,严格审核班导师的申报资格,仔细填报表格;对在担任往届本科生班导师过程中,工作不称职的教师不得再聘任为班导师。

2.每位符合聘任资格的教师原则上只许聘任为2012级1-2个班级的班导师。

3.受聘为2012级班导师的教师,每两周与所带班级学生进行至少1次面对面的交流和指导。

4.请各学院于9月20日-9月25日将确定好的人员名单报送到教学研究科,联系人:朱雪莲,联系电话:85716248。

希望各学院认真完成好本次班导师的聘任工作,进一步推动本科生导师制的全面深入实施;希望受聘的班导师尽快投入到工作之中,为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附件:

1.《2012级本科生班导师申报情况一览表》

2.《2010、2011级本科生班导师配备情况一览表》

注:附件内容可登录长春工业大学主页http://www.ccut.edu.cn/,点击“教务在线”,进入后进行查询下载。

附件下载

长春工业大学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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