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校精品课程建设评审和组织申报省精品课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8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巩固和扩大我校课程建设成果,提高我校课程建设质量,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根据吉林省教育厅2012年精品课程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校精品课程建设评审和组织申报2012年省精品课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校精品课程必须是我校制定的人才培养计划中独立设置的必修课程,已经连续开设3年并将继续开设的、已达到精品课程标准要求的人文社科必修课、公共基础必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专业方向必修课。

2.若申报省精品课程,该课程原则上应是省优秀课程或校精品课程。

3.申报省精品课课程负责人必须是具有教授职称的我校专任教师,申报校精品课课程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我校专任教师。申报校、省级精品课课程负责人近3年完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4个学期及以上的课程不少于一轮),已经是校级或省级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不能再申报同级别的其它精品课程。

4.课程网站已建设完成,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精品课程申报表等内容、以及至少3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同时该网站已开展课程的辅导教学。

5.近3年,督导组、同行、学生对课程组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价均为优秀。

6.申报校精品课程:近5年课程组负责人有与该课程有关的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教研论文(第一作者)或主持校级及以上的教研成果或在研项目。其他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有与该课程有关的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教研论文(前三名),和校级及以上的教研成果或在研项目(前三名)。

申报省级精品课程:近5年课程组负责人有与该课程有关的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教研论文(第一作者),和主持省级及以上的教研成果或在研项目。其他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有与该课程有关的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教研论文(第一作者),和省级及以上的教研成果或在研项目(前两名)。

二、申报程序

1.拟申报校精品课的课程,可参照《长春工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稿)》(见附件5),组织各教研室、课程组申报并进行院级自评;为保证校精品课的质量,各教学单位在经过自评后,择优推荐。

2.拟申报省精品课的课程,可参照《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及内涵》(见附件6)经教学单位审核后,申报材料上报学校参加学校统一评审。

3.本次校、省精品课程评审还要进行现场PowerPoint汇报及网上演示,时间共计10分钟(其中汇报时间为7分钟,网上演示时间为3分钟)。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校精品课程需上报以下纸介材料:(一式五份)

(1)长春工业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1);

(2) 2012年度长春工业大学校精品课程基本情况简表(见附件2)

2.申报省精品课程需上报以下纸介材料:(一式五份)

(1)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3);

(2)2012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基本情况简表(见附件4)(一式五份)

四、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及教研室要对精品课程建设高度重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和措施,认真做好学院自评和推荐工作,加强课程建设管理,加大课程建设力度。

五、申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将申报精品课程的材料及精品课程网址于2012年10月8日早9:00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报送者将不予受理。(地点:综合楼三楼4303室,联系人:周子明 肖 月,联系电话:85716248)。10月9日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10月11日将参评2012年省精品课程材料报送吉林省教育厅。

下载附件

教学研究科

2012年9月14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长春工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12年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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