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各课题组:
为深入推进我校“质量工程”的全面实施,推动教学研究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程”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管理,学校决定对长春工业大学2010年(第二批)“质量工程”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结题验收条件
1.项目研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研究目标,并有相应的研究成果;
2.项目研究成果均是在本课题研究基础上取得,且无争议性;
3.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结题。
二、结题验收上交材料
1.《长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3份;
2.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字)一式3份;
3.研究成果附件1套,包括论文(复印件)、教材、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管理文件及其他成果的相关材料,如果附有教学课件(软件)请附光盘1张。
以上结题材料装入材料袋,每个项目1袋。
三、工作程序
1.各项目组将全部结题材料于2012年12月17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长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和项目研究报告电子文档发至邮箱jxyjk@mail.ccut.edu.cn。
2.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结题验收。
四、几点说明
1.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积极整改,限期完成;限期未完成者,学校将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减少或终止资助经费,且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的“质量工程”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2.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或不能完成以及项目组成员发生变化的,需填写《长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基本信息调整申请表》(见附件2),报质量工程办公室审核后,可延期结题或中止(撤销)项目研究以及变更人员,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联系人:朱雪莲、肖月联系电话:85716248
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2.长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基本信息调整申请表
附件内容请登录“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信息网”(http://zlgc.ccut.edu.cn)通知通报中下载或登录“教务在线”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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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