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李成日奖教基金”评选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13-12-10    浏览次数:

2012年9月,我校艺术设计学院杰出校友李成日先生为学校捐赠人民币壹百万元,设立了“李成日奖教基金”。学校每年拿出基金利息所得伍万元和学校配套伍万元共计人民币拾万元,用于奖励在我校本专科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教师。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三年内已获得“李成日奖教基金”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在长春工业大学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职称。近三年,每学年承担本专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工作量(计划学时数)不少于80学时/年,教学效果优秀。

2.忠诚高等教育事业,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教学事故,受到广大师生的敬重和爱戴。

3.长期工作在本专科教学第一线,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积极参加课程等教学建设工作,积极指导学生参加科学研究或科技竞赛活动。

三、奖励名额及指标分配

每届奖励10名教师,其中艺术设计学院教师不少于2人。

四、评选方式

1.经个人申报或基层组织推荐,各学院组织初步评审,在推荐名额内推荐出候选人,同时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上报教务处。

2.由教务处等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校评审专家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奖励的人选。

4.拟奖励人选名单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向全校公示。

5.经过公示的拟奖励人选名单报李成日先生。

6.学校下发文件并举行颁奖典礼,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

五、奖励金额

每人奖励壹万元人民币。

六、评选推荐要求

1.严格坚持评选条件,认真履行推荐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与评选过程中坚持长期承担大量本专科教学任务普通教师优先的原则。

3.艺术设计学院可推荐3-5名侯选者,要求排序;其他学院每个学院仅限推荐1人。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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