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8-27 浏览次数:
1.2012-2013(1)学期实验实践环节课程正考不及格的参加本次实验实践环节补修,2012-2013(2)学期实践环节不及格的将于2013-2014(2)学期参加补修,其它学期不及格的需报名参加重修。
2.参加本次实验实践环节补修的学生请于9月2日(星期一),到指定地点联系具体补修事宜(具体地点详见附件)。
3.附件表中无名单的学生,请于9月2日前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核实,否则不允许参加本次补修。
4.重修报名将于9月中旬进行,具体另见通知。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3年8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1—2013学年度“优秀班导师”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2013年度拟增设本科专业进行公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