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自班导师工作开展以来,历届班导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开展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在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建设优良学风等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和突出贡献。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班导师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班导师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中的指导作用,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暂行条例》,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生班导师聘任工作,为2014、2015、2016级本科学生配备班导师,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身体健康,热爱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极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丰富的教育教学和专业实践经验,较强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沟通能力。
3.熟悉所指导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掌握学生培养的各个教学环节及其相互联系,熟悉学校的教学管理文件尤其是学分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知晓人才成长规律,能够做到因材指导与规划。
4.原则上要求班导师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此次班导师的聘任工作,严格审核班导师的申报资格,仔细填报相关表格。
2.每位符合聘任资格的教师原则上只允许聘任为1-2个班级的班导师,对在担任往届本科生班导师过程中,工作不称职的教师不得再聘任为班导师。
3.受聘为班导师的教师,在聘期内要采取集中指导与个别指导、定期指导与适时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指导学生健康成长;要根据教学进度安排,对学生专业学习提出建议并进行指导;要让学生熟悉学校教学管理文件及学分制有关规定。
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请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将《2016—2017学年本科生班导师配备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到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xyjk@.ccut.edu.cn。
联系人:赵杨
联系电话:0431-85716248
附件:《2016-2017学年本科生班导师配备及班导师津贴情况一览表》
长春工业大学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