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1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9号)(见附件1)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4〕12号)(见附件2)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规划教材推荐范围为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其中,全册或成套整体推荐的教材,允许其中部分教材出版时间范围扩大到2006年1月,且由我校教师作为第一主编并供我校及其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教材。推荐的规划教材须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

二、推荐原则

1.突出重点。鼓励推荐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

2.锤炼精品。鼓励推荐长期用于本科教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修订完善的优秀教材。

3.改革创新。鼓励推荐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鼓励推荐根据教学需求建设的数字化教材。

4.特色鲜明。鼓励推荐满足各类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尤其是符合地方工科院校本科专业使用特点、特色鲜明的教材。

三、推荐办法

1.推荐途径及数量

第一种途径:由我校组织向吉林省教育厅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十一五”期间(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我校教师主编并出版的本科教材总数的5.5%,我校本次可推荐名额为7部,学校将对申报上的教材,组织专家评审,然后报教育厅。

第二种途径:由出版社进行补充推荐。出版社的推荐数量不超过本社出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数量的3%。

学校组织第一种途径的申报工作,第二种途径可由教师直接与出版社沟通申报,如需要,学校可帮助协调与沟通。

2.推荐类型

本次推荐采用单本、全册、成套三种推荐类型,取消系列教材推荐类型。全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可按全册或成套整体推荐,也可按单本推荐。全册或成套教材须所有单册全部出齐,且全部推荐,方可按全册或成套整体推荐,占一个推荐名额。按全册或成套整体推荐的教材,遴选时所包含的所有教材均须达到规划教材标准方可入选。

其它具体要求参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9号)。

四、申报材料

1.“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要求各学院排序),并报送电子版(按照“推荐单位.xls”命名)。

2.“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申报表(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2份,并报送电子版(按照“推荐单位+教材名称.doc”命名)。

3.推荐教材样书2本,相关佐证材料一式2份。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4年4月25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材科(综合楼4304室)。联系人:孙志、张彪、张烨烨;联系电话:85716243。电子文档发送至sunzhi@mail.ccut.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

函〔2014〕9号)

2.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吉教高

字〔2014〕12号)

3.“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申报表

4.“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汇总表

附件下载

长春工业大学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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