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十二五”校级规划教材第一次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21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激发广大教师编写教材的积极性,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十二五”校级规划教材第一次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原则

1.根据学校“十二五”教材建设规划要求,对于体现我校特点的优势学科教材、特色专业教材、精品课教材优先立项。

2.立项教材必须由我校教师担任第一主编,且是我校人才培养计划所列课程使用的教材。

3.立项教材第一主编原则上应为副教授以上职称(含副教授),具有较高学术影响的教授优先考虑。

4.对于基础很好的教材,鼓励修订,锤炼精品。对已经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精品课程主干教材、国家级实验示范中心组编教材、国家级特色专业配套教材等众多国家级教学项目支撑的教材,以及其他质量较高、在教学中反映较好的教材,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修订。

5.鼓励根据学科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和人才培养的实践编写新教材。主要包括对反映当代科学技术、文化的最新成就,在内容和体系上有明显特色的教材;教学改革力度较大的教材;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专业的教材;解决教学急需的教材。

二、立项程序及申报要求

1.立项程序

(1)学院(部、中心)初评:由教师个人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请,学院(部、中心)教材建设工作小组对申报立项的教材进行初审,并写出申报意见,小组组长签字后,上报教务处。

(2)学校评审:教务处教材科负责对学院(部、中心)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聘请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2.申报材料

(1)主编人须填写《长春工业大学“十二五”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5份;新编教材需附讲义或书稿一式2份,修订教材需附已有教材2本。

(2)各申报单位教学秘书须填写《长春工业大学“十二五”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文字版各1份。

3.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3年11月20日下班之前把文字版材料报送教务处教材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unzhi@mail.ccut.edu.cn邮箱,逾期报送者将不予受理。(地点:综合楼三楼4304室,联系人:孙志、张彪、张烨烨,联系电话:85716243)

三、其它相关事项

1.对获得立项教材,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给予经费资助。

2.根据主编出版意向,学校会对获得立项教材向名家名社进行推荐。

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十二五”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

附件2:长春工业大学“十二五”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

(注:附件内容登陆校园网“教务在线”下载)

附件下载

长春工业大学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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