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重考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24    浏览次数:

1、本次重考的时间为8月31日--9月2日,具体安排详见考试日程表(附件)。

2、日程表中无名单的学生8月31日前到教务处考试中心核实,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3、参加考试时,学生必须持校内考试专用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学生参加考试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珍视前程。教务处、学生处将加强巡视,发现违纪将严肃处理。

附件

教务处

201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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