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1-26 浏览次数:
1、本次重修重考的时间为12月4日--12月7日,具体安排见考试日程表。
2、本次重修重考以学生自愿的方式组织第一、三、五学期重修课程的学习及考核。
3、重修考试日程表中无名单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4、参加考试时,学生必须持考试专用准考证,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专用准考证丢失的同学请马上到教务处考试中心(综合楼二楼)补办。
5、学生参加考试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珍视前程。教务处、学生处将加强巡视,发现违纪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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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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