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学生班级:
1、以学生自愿的方式组织本次2010级毕业后重考考试。
2、因不及格总学分达28学分以上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考试,应在一年内跟随学校安排的重修。
3、根据我校学分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重考的学生须按重修收费标准交费。交费重考考试不及格者,在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内(通常为一年),可免费重修一次。按有关规定重修收费标准为80元/学分,参加本次考试的学生到学校财务处收费科(南湖校区主楼二楼)划银联卡交费(不收现金)。具体缴费时间:6月26—27日、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30。
4、参加考试时,学生必须持缴费收据和身份证,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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