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顺利开展本学期教学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各部门、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教学准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对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情况认真做好检查, 确保实验室的教学设施、实验设备等符合教学要求,要做到全面检查,万无一失。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保证在开课前把问题解决。
2.各教学单位院长、主管教学院长、主管实践教学院长应对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安排,认真落实有关事宜,确保任课教师全部准时到岗。任课教师要提前查看上课教室,各学院要将班级课表及教室分布位置提前通知学生。
3.各学院可在精英群、工大教学群共享中下载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学生班级课表、教师课表、上课时间总表的操作流程,按操作流程打印课表,在上课前通知各位老师和学生再次确认课表,避免出现差错。
4.3月5日上午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将到各教学单位检查教学准备工作。
5.各学院应指导学生在第一周内完成改、退选选课工作,具体要求另见改、退选通知。
6.本学期重考考试时间定于3月5日-3月6日进行(具体日程见教务在线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补考日程表),请各学院督促参加重考的学生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7.任课教师于3月5日8:30-15:30到学院所在校区教材书库领取教材,
学生领取教材详见《关于发放2016年春季学期学生教材的通知》。
发书地点:南湖校区(电教楼一楼书库);林园校区(林园校区二号楼一楼书库);北湖校区(主楼一楼书库)
联系电话:85716243
8.各学院在开学第一周内,将本学期的《实验教学任务通知单》在网上录入完毕,相关的实验室主任于第二周-第三周到实践教学科编排实验课表。
教 务 处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