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顺利开展本学期教学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各部门、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教学准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对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情况认真做好检查,确保实验室的教学设施、实验设备等符合教学要求,要做到全面检查,万无一失,确保教学秩序有序进行,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保证在开课前把问题解决。
2.各教学单位院长、主管教学院长、主管实践教学院长应对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安排,认真落实有关事宜,确保任课教师全部准时到岗。任课教师要提前查看上课教室,各学院要通知老师和学生确认好上课时间和地点。
3.各学院于9月2日下午群共享中下载学院教师课表或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自行导出教师课表。
4.各学院应指导学生在第一周内完成本学期选课工作,具体要求另见选课通知。
5.本学期补考考试时间定于9月2-3日进行(具体日程见教务在线2017-2016学年第二学期补考日程表),请各学院督促需要参加重考的学生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6.教师用书:南湖校区各学院(9月2日,8:30-11:30,电教楼一楼书库);林园校区各学院(9月2日,8:30-11:30,艺术楼一楼书库);北湖校区应用技术学院(9月3日,8:30-11:30,北湖主楼一楼书库)。
学生用书:以班级为单位到所在校区书库领取,具体时间地点详见2017年秋季学期学生教材发放安排表(已发精英群)。
联系电话:85716243;18186868901。
7.实践环节补考已与理论环节补考截止时间同步,请各相关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践环节补考成绩的录入工作。
8.各教学单位务必检查落实实验人员到位情况,在开学第一周内,将本学期的《实验教学任务通知单》在网上录入完毕,相关的实验室主任于第二周-第三周编排实验课表。
9.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自检大排查的相关工作,各单位实验室安全防火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务必进一步加强有关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的安全与稳定、实验室人员及财产安全。
10.各学院要做好本学期各类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
教务处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