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顺利开展本学期教学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各部门、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教学准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对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情况认真做好检查,确保实验室的教学设施、实验设备等符合教学要求,要做到全面检查,万无一失,确保教学秩序有序进行,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保证在开课前把问题解决。
2.各教学单位院长、主管教学院长、主管实践教学院长应对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安排,认真落实有关事宜,确保任课教师全部准时到岗。任课教师要提前查看上课教室,各学院要通知老师和学生确认好上课时间和地点。
3.各学院9月1日在群共享中下载学院教师课表,也可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自行导出教师课表。
4.各学院应指导学生在第一周内完成本学期选课工作,具体要求另见选课通知。
5.本学期补考考试正在进行,请各学院督促需要参加补考考试的学生按时参加考试,严肃考风考纪。
6.2018年秋季学期教师、学生教材发放正在进行,如遇到问题请联系教务科,联系电话:85716304。
7.实践环节与理论环节补考截止时间同步,请各相关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践环节补考成绩的录入工作。
8.各教学单位务必检查落实实验人员到位情况,本学期实验排课拟使用教务系统,具体事宜在开学第一周另行通知,请实验室主任密切关注。
9.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自检大排查的相关工作,各单位实验室安全防火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务必进一步加强有关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的安全与稳定、实验室人员及财产安全。
10.各学院要做好本学期各类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
教务处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