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的规定》(长春工业大学校字[2017]47号)文件中第八条规定“自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起补考仍未及格的课程,随课程开课学期组织重修开课和辅导,重修考试随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一起进行(学生第七学期补考不及格的课程第八学期单独安排重修考试)”,现按此管理规定开设重修课程。因多校区办学,暂不能实现重修考试随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一起进行,故重修考试仍采用单独排考的方式。请各学院关注此次重修通知,并且协助各位同学进行重修的相关工作。
具体重修的相关通知请在文件附件中下载,下载后请务必详细阅读。
附件: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通知及相关文件
教务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