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的规定》(长春工业大学校字[2017]47号)文件中第八条规定“自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起补考仍未及格的课程,随课程开课学期组织重修开课和辅导,重修考试随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一起进行”,现按此管理规定开设重修课程。因多校区办学,暂不能实现重修考试随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一起进行,故重修考试仍采用单独排考的方式。请各学院关注此次重修通知,并且协助各位同学进行重修的相关工作。
具体重修的相关通知请下载附件,下载后请务必详细阅读,毕业班的学生尤其要认真核对,不要错报漏报,影响正常毕业。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重修通知
教务处
2021年4月15日